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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学生工作专员/主办

发布时间:2026-02-11来源: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浏览次数:2313字体:[]

 一、所属部门

  研究生院

  二、岗位职责

(一)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二)负责党团和班级建设、文化建设;

(三)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四)参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五)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安全管理;

(六)提供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七)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工作。

 三、任职要求

(一)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爱岗敬业;

(三)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辅导员和团学部门工作经验,或获得过学生工作相关荣誉奖项者优先(职级可依据前期工作经验做相应调整)。

 四、薪酬与福利待遇

 开放包容的工作环境,‌鼓励创新与个人成长,薪资范围1-1.6万/月,具体薪酬面议。

 五、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有意应聘者请从速投递应聘材料。

(二)应聘材料:

 1.必需提供的材料:

1)中文个人简历(含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经历、荣誉奖励等);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提供高中毕业后至最高学历期间所有的相应材料,即若为研究生,则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相应材料;

3)简历中涉及的以下材料:

语言能力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成果证明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等。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以上材料以一个文件夹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raduates-recruit@eitech.edu.cn,并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邮箱:staff-hire@eitech.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招聘信息来源”。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简历筛选;根据筛选结果安排线上测评;安排线上测评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在招聘过程中,学校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如若联系不到应聘者本人或者接到通知后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应环节的,视为应聘者主动放弃。每一环节淘汰的应聘者,学校将不再另作通知。


如有意向,欢迎垂询:人力资源部,电话:0574-866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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